法律问答

请问,一年可以请几次小产假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31 13:5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安胎假可以请98天,其中产前可以请15天;如果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如果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请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可请42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男子享有产假,具体由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比如:江苏省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湖南省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法律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 在我国法律中未对陪产假作出规定,陪产假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江苏省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