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别人店里买东西摔了一跤,手机全摔坏了,他们地上都是水,这个责任谁付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0-31 15:28: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若当事人在营业场所摔伤,且商家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则商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商家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的,一般则由摔伤人自己承担责任,商家不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损害他人财物应当主动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尽量与权利人达成和解,获得权利人的谅解等,这样可能可以少赔一点。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损害他人财物的算侵犯财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关于损害赔偿支付方式,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一致应当一次性支付赔偿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损害他人财物的算侵犯财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关于损害赔偿支付方式,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一致应当一次性支付赔偿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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