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了我13岁可以谁都不跟吗?

子女抚养
2022-10-31 16:1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离婚孩子一般不可以谁都不跟。十八岁以下的孩子必须由监护人监护,不能谁都不跟单独生活。如果已满十八岁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可以独立生活。不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父母离婚孩子如果未成年的,一般不可以谁都不跟。但如果已经满十八岁的,则可以谁都不跟,因为孩子成年后,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不再负有抚养义务。在父母离婚时,法律不再处理有关子女抚养的问题,子女愿意随谁生活,由其自己可以决定。
    法律一般不予干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子女一般不可以谁都不跟。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十八岁以下的孩子必须由监护人监护、抚养,不能自行单独生活。但如果已满十八岁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可以独立生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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