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将孩子送给别人抚养,只要办理好送养手续就可以了,但是要注意的是父母双方都要同意送养才可以。送养的时候,需要收养人也符合相关条件才可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