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情形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0-31 20: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2、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4、属于无效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 无效合同的特点为合同具有违法性以及不履行性。无效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不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只有人民法院可以宣告合同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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