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通过中介看过房子,没签合同,价格没谈成,后来在58同城看到电话谈成了,是一套房子,我还用付中介费吗

2019-04-20 14:1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您与中介之间形成居间合同关系,但您交付的定金是为了保证您与房屋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想卖方支付的。
    2、如果您不想与房屋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您是属于违约一方,您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上对“定金罚则”的规定,卖方是不需要向您返还定金的。
    2、关于签合同的人与房屋产权人不是同一人,可能他们之间有委托关系、代理关系等或者是无权处分,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关系证明。
  • 因为没有房屋买卖协议,卖方又不肯交付房屋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买方已经交付房款
    (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交付房款又办理过户手续的,将合法占有房屋所有权,因此,你可以直接要求房主在合理时间内搬房,如果房主还是不肯搬离的,可以在不损害房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强制帮房主搬离房子,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未办理过户手续。先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存在房屋买卖行为,并且你已实际支付房款,接着要求对方积极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如果双方协商不下,可以直接通过诉讼向法院主张房主违约,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约,限期搬出房屋并赔偿损失。
    2、买方未支付房款
    因为没有订立书面房屋买卖协议,所以还是得先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存在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可以主张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对方承认违约损失。
    不过,如果实在无法证明双方存在房屋买卖合同,为避免继续履行遭受不可预计的损失,买方也就没有继续履行的必要了。
    最后,随着房地产市场持续走高,现在随便一处的房价都高,所以如果当初为双方省事没签房屋买卖协议的,那么建议最好是留个心眼,将双方签过的其他交易凭证保留下来,在必要时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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