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制执行申请了5个月都没动静怎么办?

2022-11-01 06: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如果当事人就民事裁判文书而申请强制执行的,其有效期限是二年;如果行政机关就行政决定而申请强制执行的,其有效期间是三个月,自复议期限或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而提出强制执行的,法院通常对申请人的申请应该直接立案执行。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不能主动适用时效,也不能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明也即释明。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后约五日可以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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