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没有转正不让走,说招到人才能走,提前说了一个月,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1 07: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一直不转正,除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未试用期未满外,属于违法情形,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转正。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当地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试用期合同到期了,一般不可以直接走,如果劳动者转正的,则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或者通过协商一致等方式来走人;如果还未转正的,则需通过提前三日通知单位等方式来走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试用期不合格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员工,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列举材料事实,证明试用期内试用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然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等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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