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如果公司9点上班,但是员工因工作需要有时要提前一两个小时到,这个算不算加班时长呢

讨薪
2022-11-01 07:5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规定上班时间为八小时,超过八小时后单位安排工资的,算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就叫“加班”。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如果劳动者被安排超过单位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去完成其指定的任务的,算加班。单位要安排加班的,需要与劳动者、工会协商一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用人单位如果要做好员工的加班管理工作,应当在加班前与员工协商一致,或者通过单位的规章制度来明确加班的时间和加班的工资数额;而在加班时,需要依法记录在考勤表中,要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保障其身体健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