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的房子是婚前买的,贷款交的首付,我们现在结婚一起还房贷,但是房产证没我名字,如果离婚了,这个房子和我有关系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1 08:3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所买,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那么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的,该房子就是夫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所买,那么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以对其主张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子是婚前一人全款买的,登记的也是一人名字,那么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分配;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一起还贷的,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就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购房的房产性质:房子是婚前一人全款买的,登记的也是一人名字,那么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一起还贷的,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只登记一方的名字但一起还贷的,对财产的归属可以协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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