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2021年四月份到外贸公司工作,社保在八月份才开始缴纳,期间怀孕预产期在2月14号码到现在为止社保一直在缴纳,请问生育后能够领到生育保险吗?怎样才可以领到生育保险呢?

社会保险
2022-11-01 09:3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育保险的到账时间一般在申请领取生育保险的一个月内。在生育之后,由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等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 申领生育保险金的条件:缴纳生育保险的时间累积满一年,且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才能准备好计划生育证明、本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育保险金:在职人员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生育;符合国家、省、市的计划生育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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