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去厂里工作签合同的时候他上面说必须要做满3个月不然就要扣钱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1 10: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讨要。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实际劳动,就有权拿到应得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三天的工资当然可以要回来。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会直接扣工资。工资应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其他。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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