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现在是官司法院判了。现在申请强制执行两年半了。一毛都没给我执行下来。法官还脾气不好。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2-11-01 11:4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在判决之后要申请强制执行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根据规定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裁定,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对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对于人民法院对义务人进行的强制执行措施,义务人没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待到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后,再次对其进行履行,强制其履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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