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父母健在子女不能处分房屋,父母与子女另有约定的除外。父母健在房屋属于父母所有,子女不能以
遗产分割的方式处分房屋,继承必须在房屋所有权人死亡后开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
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
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