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25岁了,结婚3年了,有孩子,没结婚证,现在要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是否退还

离婚
2019-04-20 15:45: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诉讼离婚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如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并要求给予损害赔偿
    鉴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且你的情况说的也不够详细,建议当面咨询,以维护你的最大利益。
  • 男方给付彩礼,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女方返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 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双方由于某种原因而选择离婚,可先行就彩礼的返还问题呢进行协商,在则可以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婚前赠与的彩礼,但是一定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况。因此如果双方离婚时男方请求返还彩礼,可以依据具体来确定是否由女方返还。
  • 您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您之前与男方没有办理结婚证,虽然在老家依习俗举行了典礼,但是您与男方没有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
    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双方自行解除即可,您离开就表示您解除了与男方的同居关系。对于彩礼款,男方可以依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为由要求您返还彩礼款,您有权举证证明彩礼款的花费部分,对于合理部分应予以返还。
    1金属于男方对您的赠与,您有权不予返还。 您没有与之前的男方建立婚姻关系,您有婚姻自主权,您有权结婚。所以您现在结婚是合法的,不属于重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