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庭暴力要怎样办

家暴
2022-11-01 19: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遇到家庭暴力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追究其行政责任或者是刑事责任。还应当提出离婚,若是不能达成合意的,应当起诉离婚。提交的证据应当包括验伤记录以及报警证明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家庭暴力有哪些表现方式:
    1、针对身体的暴力,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
    2、针对精神的暴力,经常性谩骂、恐吓;
    3、针对性的暴力,婚内强奸等等。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 处理家庭暴力的法律途径具体有:
    1、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伤害持续的,还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