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是乙的老板,丙现在有甲在商业上的把柄(很严重),乙给甲提议说杀害丙,但甲没有答应,其实乙和丙是每天生活在一起的人,乙回家后把丙杀了,然后回去告诉甲,甲犹豫之后和乙一起把丙埋了,这样的情况,甲是否涉嫌故意杀人罪或是否涉嫌其他罪名?

刑事辩护
2019-04-20 16:33: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病人杀人,要具体分析:
    1、间歇性精神病人,杀人时是理智清醒,状态,应该要负刑事责任,另外还要承担附带的民事责任
    2、常规的精神病人,法律规定,杀人时不需要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是不能逃避的,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赔偿民事责任,监护人财产承担补充责任;
  •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可以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在犯病时犯故意杀人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故意杀人罪如何认定?
    教唆、帮助他人自杀。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很积极,作用不大,主观愿望出于善意,这时可不以犯罪论处。
    但是,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自杀,由于自杀者限于精神状态或年龄因素对于自杀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意志控制能力,对此,不仅要以本罪论处,而且还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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