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怀孕流产对方不负责任也不赔偿可以告对方吗

子女抚养
2022-11-02 17:0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怀孕了男方不负责可以起诉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女方在怀孕时男方不负责,生产后也不抚养的,女方是有权请求其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已经流产,女方要求赔偿,男方并不一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男方的行为直接导致女方流产的除外。男方如果存在主观上的犯罪故意,那么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反之,如果男女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怀孕,且男方不存在加害行为,则女方不小心流产的,结果由女方自行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女方流产并不一定导致男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男方的行为导致女方流产的除外。男方如果存在主观上的犯罪故意,那么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反之,如果男女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怀孕,且男方不存在加害行为,则流产的结果由自行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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