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房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个人征信原因下不来,可以退房退首付嘛

房屋买卖
2022-11-02 20: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房付完首付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退房;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可以退房;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可以退房;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可以退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首付交了房子可以退。交了首付后可以要求退房,如果是出于买方自身原因不想买房,退房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 房贷下不来可以退款。购房者应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办理退房手续,开发商返还购房款,根据房贷下不来的原因确定违约方,由违约方依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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