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继承人的查明方法是:当事人可以调查,被继承人是否立有遗赠抚养协议、遗嘱、
法定继承。当事人可以根据户籍登记、
结婚登记等材料调查,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人是否存在;综合前述所调查出的人员,确认全体的继承人范围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