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去世,手写遗嘱,说把遗产留给妻女。我担心这遗嘱的有效性,及是不是所有遗产都归妻女,他有在世母亲,父亲在其先过世。签字,日期都有,患结肠癌去世四年前。

2019-04-20 18:4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 遗产继承公证材料大致如下: 1, 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2, 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回乡证;3, 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4, 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5, 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和镇政府盖章并加审查意见);6,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7, 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8, 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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