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怎么办

家暴
2022-11-03 03: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性在遇到家庭暴力时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妇女在家庭生活中遭遇家庭暴力的,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调解家庭纠纷,也可以请求妇联的帮助,若家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妇女可到公安机关报案。另外,妇女可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并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女性在遇到家庭暴力时应采取如下措施:远离加害人,保证自身人身安全,并可以对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选择报警或者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法律依据:女性在遇到家庭暴力时应采取如下措施:远离加害人,保证自身人身安全,并可以对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选择报警或者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法律依据:《反家暴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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