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老人土地却全的事

土地纠纷
2022-11-03 20: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养老院老人过世后土地使用权归土地证登记的国家、单位或者个人。养老院土地属于国有土地的,老人过世后由县级政府安排归属;养老院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的,老人过世后归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个人。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在养老院的老人过世后,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归土地证登记的国家、单位或者个人。养老院土地属于国有土地的,老人过世后由县级政府安排归属;养老院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的,老人过世后归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个人。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老人去世土地的继承
    1、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没有继承权
    2、林地的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包括承包权和承包林地所产生的收益
    3、其他方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可以继承,如通过流转、开荒阔地、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及承包所得的收益可以继承
    4、农村的宅基地,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