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租房电子合同上签的六个月,房东有说至少三个月起租,现在超过了三个月说没到期不给退押金这样合理么,提前通知房东不想租了,他没有发票给我

房屋租赁
2022-11-03 23: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到期没退押金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提请民事诉讼,请求返还其押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根据合同具体的内容而定。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的,那么租房不满一年不退押金就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租凭合同已经明确了承租人必须要租满1年的,并且明确了押金的性质的,那么租房不满一年不退押金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租客可以先和房东协商处理,问清不退押金的原因,如果房东是无理由不退押金且协商无法处理的,租客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要求房东返还押金并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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