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居民区200米内建造垃圾处理站是否符合规定

业主维权
2022-11-04 06: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对单位罚款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对个人罚款200元以下;并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
    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
    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

    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 如果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单位,一般罚款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而对个人则罚款200元以下;并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法律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
    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
    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
    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 卫生填埋设施、焚烧处理设施、堆肥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10m并沿周边布置,压缩式垃圾中转站以其占地面积小,隐蔽性好,空间结构合理等优势,引领着垃圾中转站行的发展。
    法律依据: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4.2.1 垃圾收集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封闭的居住小区内,宜设置收集站。

    2、 居住小区或村庄超过5000人时,应设置收集站。
    3、 居住小区少于5000人时,可与相邻区域联合设置收集站。
    4 、镇(乡)建成区垃圾日产量超过4t/d时,宜设置收集站。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4.2.2 收集站的服务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人力收集,服务半径宜为0.4km以内,最大不宜超过1km。
    2、 采用小型机动车收集,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km。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