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买卖,买方违约

二手房
2022-11-04 08: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卖方违约责任: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向买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买方拒绝行使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二手房卖方违约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向买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买方拒绝行使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
    1、出卖人将房屋又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3、出卖人未能依约按时履行其交付义务;
    4、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解除合同或主张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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