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岀租房屋签合同四年,以后几年都没有从签合同还有效吗?

房屋租赁
2022-11-04 09:4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租房屋没签合同还有效。没有书面合同可以敦促对方尽快签订,签订后暂时无法取得原件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复印件并在上面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对方拒绝签订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签订的合同到期了就失效了,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但是在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
    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十年,合同有效,超过二十年,则超出的部分认定无效;承租人将房屋转租,通知并取得出租人同意的,合同有效,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则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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