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男方婚前首付买房,婚后有房贷,如果房产不加女方名字,万一离婚女方有权分割房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4 09:5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对配偶的赠与,该房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屋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不管写那一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那就不用参与分割。如果房子是婚前个人出首付,婚后还贷的,那还贷部分以及还贷的升值部分离婚时可以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民法典》规定婚前贷款买房可以加女方名字。婚前财产包括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汽车、股权、知识产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能分割的,除非双方有另外的约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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