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公公把房产过户给我老公了,现在我们离婚我能分到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4 12:0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公婚前的房子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一般是不能予以分割的。如果在婚后加了对方名字的,则房产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可以把婚前财产过户,如果一方要把婚前财产过户给另一方的,应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完成过户手续之后,该财产依法归产权登记证上记载的一方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任意一方当事人都不可以在离婚时对属于个人的婚前房产请求分配,婚前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夫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房产在离婚时还是个人财产,不用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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