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已经18岁,父亲16年来未付过抚养费,我20岁再起诉还可以吗

子女抚养
2022-11-04 12:2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法定情形下,就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可以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在满18岁之前,孩子可以随时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不直接抚养方支付抚养费,因为抚养义务是要抚养孩子到成年。如果孩子已经过了18岁,要在孩子满18岁之后的三年之内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因为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要看孩子的年龄,如果六年孩子还未满18周岁,那么随时可以向法院主张支付抚养费;如果孩子已满18岁,在孩子21岁之前可以主张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子女需要来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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