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家,老人拿东西打我,我拿刀(水果刀)出来吓唬他,并未构成实质性犯罪,请问犯罪了吗?

刑事辩护
2022-11-04 15:3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拿菜刀吓唬人的,如果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且没有伤害行为的,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如果有伤害他人的行为,只不过犯罪没有既遂,行为人以吓唬人为借口的,一般是不会被支持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拿菜刀吓唬人如果行为人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且没有伤害行为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有伤害他人的行为,只不过犯罪没有既遂,行为人以吓唬人为借口的,一般是不会被支持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拿菜刀吓唬人如果行为人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且没有伤害行为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有伤害他人的行为,只不过犯罪没有既遂,行为人以吓唬人为借口的,一般是不会被支持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