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是怎样的

2022-11-04 17:4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刑事案件来说,地域管辖在犯罪地人民法院。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刑事案件的审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享有各自的管辖权。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在犯罪地人民法院。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刑事案件的审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享有各自的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指的是不同地域的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则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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