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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分类

2021-10-1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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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解过民事诉讼的人应该清楚,民事诉讼申请也是有地域管辖限制的,那么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分类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分类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分类

(一)法定管辖

  1、级别管辖

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地域管辖

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管辖。

种类:

  (1)一般地域管辖

  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 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2)特殊地域管辖(3个合同纠纷,3个侵权,3个海事纠纷,一个票据纠纷)

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及被告住所地为标准确定的关系。

  3) 专属管辖

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点案件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准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3、协议管辖

又称约定管辖或合意管辖,是指当事人就第一审民事案件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之后,达成协议确定管辖的法院。

  (1)国内协议管辖;

  (2) 涉外协议管辖;

(二)裁定管辖

定义: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

  1、移送管辖

是指已经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因发现本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

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2、指定管辖

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

3、管辖权的转移

是指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把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下级人民法院移转给上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移转给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分类


二、什么是民事诉讼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只是确定民事案件第一审由哪一级法院审判,而地域管辖则是在确定级别管辖之后,再确定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辖。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这也被称作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有利于传唤被告出庭应诉;有利于采取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如果被告败诉,还有利于执行;同时,还可以防止原告滥用诉权,给被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法院辖区的,各该法院都有管辖权。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分类的相关知识,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分为法定管辖与裁定管辖,其中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协议管辖与地域管辖这三种。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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