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你一下我们家漏水是楼上漏下来的这个是物业的责任还是楼上的责任

业主维权
2022-11-04 17:5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楼上漏水漏到楼下,根据具体原因确定负责人:
    1、房屋本身原因,如房屋在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漏水,应当由开发商承担相关责任;
    2、物业原因,如公共管理措施不到位的,由物业承担责任;
    3、楼上业主原因,一般由楼上业主承担相关责任;
    4、楼下业主原因,一般由自己承担相关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房屋漏水的,楼上往楼下漏水的属于楼上住户对楼下造住户成侵权,应当向楼上的直接侵权人主张权利。公共区域,如房顶、墙壁漏水的,在开发商保修期已过的情况下,由物业承担维修义务。
    物业拒不履行义务的,可以诉诸法院。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楼上渗水的情况,楼下需要查明具体原因进行不同处理。如果是楼上住户的原因,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给予赔偿;如果不是楼上住户的原因,且房屋在质保期内,可以要求房屋开发商进行赔偿,超过房屋质保期就需要自己进行处理,可以请求物业进行协助。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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