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报价的快递损毁

消费者维权
2022-11-04 20:1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收到破损,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破损非您本人造成的。在收到货物时没有检查,直接收货,后又主张物品损坏的,比较难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快递企业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
    用户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不予收寄。快递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
  • 货物发快递损坏了,没有保价的,如果是在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由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快递公司如果可以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快递公司无需对快递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快递货物损坏的赔偿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未约定赔偿的,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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