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疫情期间公司通知停工,一直在缴纳社保,不发工资,已经一年了,也不通知回去工作。这种可以申请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4 22: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疫情期间如果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不发工资不合法,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发放;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仍然停工停产的,则不发工资合法,但是需要发放适当的生活费。
    法律依据: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二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 疫情过后如果企业曾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现在应照常发工资;如果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现在可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来发工资给职工。法律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 疫情期间公司不给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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