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房产分割,房产证上四个人的名字,我的名字,我老公的名字,我爸爸的名字,我公公的名字,每个人各占房子25%,只是我公公出的钱多一点,出了33万,我爸出了15万,现在离婚,女方家说不换房子卖多少钱,还完贷款剩下的钱一家一半,男方家不肯,男方家说不管卖多少钱,男方爸爸出的33万都要还给他,女方爸爸出的15万还给女方爸爸,剩下的钱两夫妻平分,女方不同意,男方爸爸是把钱直接给他儿子,没有借条,也没有给女方,女方都是直接找老公拿的钱,按照法律男方爸爸给的钱给他儿子算赠予,房子还是一家一半才对。男方就是因为这点一直在拖,不离婚,拖着,我跟我老公已经分房睡3年,结婚4年,谈离婚谈了一年多,期间开销都是各自出各自的,我老公坚定的说他只有存款是跟我的共同财产,他现在存款都花光了,所以他说他没钱跟我分,他说他的工资奖金是属于他自己的,不可能跟我分,这个我该怎么办,男方拖着不起诉也不离婚,就是要我答应他爸爸的33万要给他,我作为女方去起诉,又很吃亏,应该怎么处理呢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5 08:5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司法程序解决
  • 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 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离婚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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