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设立需要哪些程序

公司成立
2022-11-05 10: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设立应当经过以下程序: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登记;
    3、提交法律规定的文件;
    4、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审查;
    3、对符合设立条件的,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律依据:公司设立应当经过以下程序: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登记;
    3、提交法律规定的文件;
    4、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审查;
    3、对符合设立条件的,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公司设立的流程大概是:
    1、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的文件,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
    3、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 公司设立须经以下程序:
    1、确定公司形式;
    2、确定公司名称,办理预先核准登记;
    3、制定公司章程;
    4、履行出资义务;
    5、办理工商登记;
    6、税务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