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货运公司上班 是一名业务员 本月一号 公司通知我和其他员工不要来上班了 ,说公司内部有些问题处理,后来有说公司不干了 但是公司一直没给我们付清,我们做的很多业绩的提成工资,也不给我们,说等把外面的款收回来在给我们,我想咨询,现在能把那些没收回来的款的提成,要回来吗?

2018-08-02 13:0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发错了,员工不退还怎么办
    1、协商解决,攻心为上;
    该员工推三阻四不愿意归还错发的工资,基本上都是抱有侥幸的心理,认为钱是公司自己打进来的,过错又不在自己,在贪婪心理的驱使下才会找各种理由拖延归还。可以说这类人其实还是比较胆怯的,也在心理上认同这并不是自己应该所得的,只是不甘心到嘴的肉就这样飞了,寄希望于公司催几遍,自己无动于衷后就会不了了之。
    所以,笔者建议楼主不管是不是有证据,可以按走司法途径的思路与该员工协商,言辞一定要强势且上纲上线,说明这笔错发工资是你的“不当得利”,公司限期让你返还,如在规定期限内收不到你返还的错发工资,将走司法途经追回公司损失。
    员工不接电话可以发短信,还可以打员工家属的电话,甚至发函。此外,还可以以告知其现单位,日后新单位背景调查等等作为“威胁”,告知其一个月工资,数目也不是很多,你即使不归还也发不了财,但将成为你职业生涯发展的一个污点,试问哪家公司还敢录用你?总之,一定要在精神层面摧毁其负隅顽抗的心理,责令其主动归还错发的工资。
    2、如果证据充分,可走司法程序;
    当然,如果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员工不在岗工作,公司未发放除上月工资之外的任何奖金、补贴等报酬的,那么进一步证明错发工资为“不当得利”,就完全可以以“不当得利”追讨公司的损失。
    但要注意的是,追讨“不当得利”不属于劳动纠纷范畴,需走民事诉讼的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63条规定,企业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你可以依照相关证据,举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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