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证在女方这边办理的,男方是外地的,如果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这边起诉嘛

起诉离婚
2022-11-05 13: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均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此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居住的管辖该案件,女方起诉的可以到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原告住所地与被告经常居住地都属于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女方是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的,且若夫妻均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此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居住的管辖该案件,女方起诉的可以到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原告住所地与被告经常居住地都属于有管辖权的法院。法律依据:女方是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的,且若夫妻均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此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居住的管辖该案件,女方起诉的可以到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原告住所地与被告经常居住地都属于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人在国外,别人起诉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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