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房时,物业让交一年物业费才给钥匙,算违法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1-05 19:38: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房物业费自交房之日的次月起收取。业主应当按约交纳物业费,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先交物业费才能交房违约。物业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虽有联系,但非同一法律关系。开发商无权将业主需要与物业公司洽谈才能确定的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作为交房的前提条件,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 先交物业费才能交房违约。物业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虽有联系,但非同一法律关系。开发商无权将业主需要与物业公司洽谈才能确定的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作为交房的前提条件,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 物业费每年自交房之日起次月开始缴纳。业主应当按约交纳物业费,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