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针对土地租赁合同50年还有效吗

租赁合同
2022-11-05 21: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永久租赁合同中,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的部分无效。如果其他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该期限的,超过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土地租赁合同有效期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租赁土地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土地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租赁期限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土地租赁合同50年的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20年内的部分有效。土地租赁是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法律规定,租赁土地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