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人在公司上班,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责任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6 07: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者可以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找工作,但不可以影响在本单位的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等责令其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违法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因此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等责令其改正。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违法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支付赔偿金。因此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