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不能随便把孩子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要有合法的收养手续。将孩子送养给他人首先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并且双方都要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才可以。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