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只是补交社保,仲裁时还要给公司寄一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吗?

社会保险
2022-11-06 14:3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不是需要仲裁才能生效。如已签订劳动合同并已转正,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已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通过劳动仲裁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争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来仲裁,如果一方的仲裁请求为解约且胜诉的,仲裁庭会依法支持其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 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通知单位。申请劳动仲裁与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直接关系,若申请仲裁是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一般当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申请人的仲裁后,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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