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过继给别人的孩子户口能迁回亲生父母身边吗?

2022-11-06 16: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户口能随爷爷奶奶,比如说当事人把自己户口报在父母亲名下,孩子的户口就能随迁;如果孩子的父母和孩子的爷爷奶奶各自属于独立的户籍,两个户籍均是公房,在同一社区居住,孩子的户口能否迁到爷爷奶奶处,取决于派出所是否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孩子过继需要依法更改监护人,孩子过继之后其抚养关系和监护关系发生变更,在双方办理好收养登记之后,监护人变更为孩子的养父母,孩子的生父母因为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丧失监护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 孩子过继需要改监护人,孩子过继之后其抚养关系和监护关系发生变更,在双方办理好收养登记之后,监护人变更为孩子的养父母,孩子的生父母因为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丧失监护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