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丢件,快递公司不接受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2-11-06 19:2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丢件的赔偿: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递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递,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 快递公司丢失货件的一般赔偿处理方法为填平式的赔偿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而一些部门法采取的是有限赔偿的原则,在国务院规定的赔偿标准内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收件人接收给据邮件时发现封皮破损,应当场声明,并核对内件。
    确属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的责任而造成内件短少、损毁的,或者由于邮政企业、分支机构的责任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的,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赔偿。由于收件人所在单位收发人员的过失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者,相关收发人员应当承担规定的赔偿责任。

    邮件运递的具体要求由邮电部规定,并予以公告。邮件运递违反邮电部规定的,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向用户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邮电部规定。
  • 快递丢失货物,快递公司不能免责。快递丢了,这属于快递公司存在过错,买家由此产生了物质财产损失,买家可要求快递公司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赔偿具体损失,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法律依据:《邮政法》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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