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什么单位不配合申请工伤

工伤索赔
2022-11-06 20:4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不配合提出工伤认定,如果其申请时限已经经过,劳动者本人、直系亲属或者工会可以在一年的时限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递交所需的申请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极不配合的,可以由员工自己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受伤害职工自行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 工伤认定单位不配合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经工伤认定为工伤单位不配合赔偿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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