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销售了卖价不足一百元的食品因为抽查质量不合格最高罚款多少

产品质量
2022-11-07 10:4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依据产品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 如果产品的质量合格,则销售未遂的,不进行行政处罚;如果产品的质量不合格,则对销售者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一般可责令其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售卖过期食品的处罚是要求商家赔偿消费者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是要求商家赔偿所付货款的十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最高赔付一千元。由工商部门没收商家的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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