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疫情暂停营业员工有工资吗

讨薪
2022-11-07 15:5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在疫情期间停工,如果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职工有工资,其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发放;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则没有工资,只有适当的生活费。但如果企业复工的,则要按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 企业在疫情期间如果停工停产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要照常给员工发工资;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则不要给员工发工资,只要发生活费;但员工在此期间正常提供劳动的,则企业要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向其发放工资。法律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 疫情期间停业,如果停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不要发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该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发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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